工程編號 | SYA201003005 | ||||||||||||
工程名稱 | 泗陽縣李口中學綜合樓 | ||||||||||||
招標人名稱 | 泗陽縣李口初級中學 | ||||||||||||
代理機構名稱 | 宿遷市仁和造價師事務所有限公司 | ||||||||||||
項目批準機關名稱 | 泗陽縣發(fā)展和改革局 | ||||||||||||
工程所須資金來源 | 落實 | ||||||||||||
工程地點 | 泗陽縣李口初級中學院內(nèi) | ||||||||||||
工程規(guī)模 | 建筑面積約1200平方米 | ||||||||||||
標段具體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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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可申請的最多標段數(shù) | 1 | ||||||||||||
報名地點 | 泗陽縣招標投標服務中心 | ||||||||||||
公告發(fā)布日期 | 2010年3月3日 | ||||||||||||
計劃開工時間 | 2010年3月31日 | 計劃竣工時間 | 2010年6月30日 | ||||||||||
公告開始時間 | 2010年3月3日 | 公告結束時間 | 2010年3月9日 | ||||||||||
申請人應當具備的主要資格條件 | |||||||||||||
申請人資質(zhì)類別和等級 | |||||||||||||
擬選報名人員資質(zhì)等級 | 叁級 | ||||||||||||
企業(yè)業(yè)績、信譽 | |||||||||||||
項目經(jīng)理(總監(jiān))/建造師業(yè)績、信譽 | |||||||||||||
其他條件 | |||||||||||||
公告信息 | 1、 泗陽縣李口初級中學 的 綜合樓建設 工程已經(jīng)批準投入建設,現(xiàn)決定對該項工程進行公開招標。工程資金來源 財政撥款 ,歡迎符合條件的有關單位參與投標。 2、宿遷市仁和造價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受業(yè)主委托具體負責本工程的招標事宜。 3、工程規(guī)模: 3.1 工程地點: 泗陽縣李口中學院內(nèi) ; 3.2 工程結構及規(guī)模: 框架結構、局部三層、建筑面積約1200m2 ; 3.3 工程開、竣工時間: 2010.3~2010.7 ; 3.4質(zhì)量要求: 合 格 ; 4、招標范圍: 土建及安裝施工 。 5、凡具備承擔招標工程項目能力并具備規(guī)定的資格條件的單位,均可對上述招標工程項目向招標人提出資格預審申請,只有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申請人才能參加投標。 6、申請人應當具備的主要資格條件: 6.1投標人必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企業(yè)資質(zhì); 6.2擬選派項目經(jīng)理資質(zhì)要求:三級項目經(jīng)理或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建筑工程); 6.3投標人必須具備獨立法人資格。 6.4投標人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yè),投標資格被取消,財產(chǎn)被接管、凍結、破產(chǎn)狀態(tài); 6.5投標人在最近三年內(nèi)沒有騙取中標和嚴重違約及重大工程質(zhì)量問題。 6.6投標人項目經(jīng)理無在建工程,或者雖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約定范圍內(nèi)的全部施工任務已臨近竣工驗收階段,并已向原發(fā)包人提供竣工驗收申請,原發(fā)包人同意其參加其他工程項目的投標競爭; 7、申請人于2010年3月3日8:30至3月9日17:00止(公休日除外),到泗陽縣招標投標服務中心(泗陽縣行政服務中心附樓二樓)報名。報名時,投標單位授權的委托代理人本人須攜帶下列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兩份: (1)廉政準入通知書[投標單位授權的委托代理人本人持下列(2)~(10)所有原件到泗陽縣招標投標服務中心駐場監(jiān)察室辦理]。 (2)單位介紹信。 (3)法人委托書(如法定代表人報名,則須提供法人代碼證)。 (4)投標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 (5)投標企業(yè)資質(zhì)證書副本。 (6)擬選派的項目經(jīng)理資質(zhì)證書。 (7)授權的委托代理人身份證(第二代)。 (8)投標企業(yè)信用管理手冊。 (9)投標企業(yè)安全生產(chǎn)許可證。 (10)擬選派的項目經(jīng)理與企業(yè)簽定的經(jīng)勞動部門鑒證的勞動合同及養(yǎng)老保險手冊(含近期繳費證明)。 8、本工程不允許聯(lián)合體投標;本工程在接受報名的同時進行資格審查,逾期報名或按第7條規(guī)定提供材料缺少任一樣原件的,一律視為棄權或資格審查不合格,取消其投標資格。 9、在資格審查時,上述原件如在年檢中或因其他原因無法提供,投標人需提供原件發(fā)證部門或市級年檢部門出具的有效書面證明。否則,招標人將取消其參加本工程的投標資格。 10、評標辦法:采用“綜合評估法”。 (一)、其評價因素及相應分值標準為: (1)價格 72分 (2)施工組織設計及項目經(jīng)理答辯 22分 (3)質(zhì)量 2分 (4)工期 2分 (5)業(yè)績 2分 (二)、評定價格得分時以經(jīng)評審的不低于成本的最低投標價格得最高分,并以此為基準確定其他投標人的價格得分,投標價格高于該基準價格的,每高出1%扣0.5分; (三)、施工組織設計(方案)的評價包括以下內(nèi)容: (1)工程施工組織總體設想、方案針對性及施工段劃分(2分); (2)施工現(xiàn)場平面布置和臨時設施、臨時道路布置(2分); (3)施工進度計劃和各階段進度的保證措施(2分); (4)各分部分項工程的施工方案及質(zhì)量保證措施(2分); (5)安全文明施工及環(huán)境保護措施(2分); (6)項目管理班子的人員配備、素質(zhì)及管理經(jīng)驗(2分); (7)勞動力、機械設備和材料投入計劃(2分); (8)關鍵施工技術、工藝及工程項目實施的重點、難點和解決方案(2分); (9)冬雨季施工、已有設施、管線的加固、保護等特殊情況下的施工措施(2分); (10)新技術、新產(chǎn)品、新工藝、新材料應用(2分); (11)項目經(jīng)理答辯 (2分)。 (四)、投標項目負責人承擔的工程獲得省轄市級市優(yōu)、省優(yōu)、魯班獎獎項的給予加分,其中:省轄市級市優(yōu)加0.3分,有效期一年;省優(yōu)加1分,有效期二年;魯班獎加1.5分,有效期三年。加分時只針對上述獎項中的一個最高獎項計分;投標項目負責人承擔的工程獲得省轄市及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評定的“文明工地” 獎項的給予加分,其中:省轄市級加0.1分,省級加0.3分,國家級加0.5分,有效期均為一年。加分時只針對上述獎項中的一個最高獎項計分。 上述獎項不是投標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計分。其他獎項也不予計分。 (五)、 按投標人得分高低排列名次。投標人得分最高的,評標委員會將推薦其為排名第一的中標候選人。投標人得分僅次于排名第一的中標候選人的,為排名第二的中標候選人。依同法確定排名第三的中標候選人。 11、本次招標不限制投標報名申請人數(shù),凡資格審查合格的投標申請人必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獲取招標文件并參加本項目投標,否則將按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罰。 12、招標文件于2010年3月4日至3月10日上午8:30—11:30時,下午15:00—17:30在泗陽縣招標投標服務中心發(fā)售,負責人為徐春景,招標文件資料費人民幣壹佰伍拾元(¥150.00元),售后不退;圖紙押金人民幣壹仟元整(¥1000.00元)。 14、招 標 人:泗陽縣李口初級中學 辦公地址:泗陽縣李口中學院內(nèi) 招標代理機構:宿遷市仁和造價師事務所有限公司 辦公地址:泗陽縣眾興中路46號(泗陽新華書店四樓) 聯(lián)系電話:15850936077或18951296957 聯(lián) 系 人: 徐春景 | ||||||||||||
招標人聯(lián)系方式 | |||||||||||||
地址 | 泗陽縣李口鎮(zhèn) | 聯(lián)系人 | |||||||||||
傳真 | 電話 | ||||||||||||
郵編 | E-mail | ||||||||||||
招標代理機構聯(lián)系方式 | |||||||||||||
地址 | 泗陽縣眾興中路46號(泗陽新華書店四樓) | 聯(lián)系人 | 徐春景 | ||||||||||
傳真 | 電話 | 15850936077或18951296957 | |||||||||||
郵編 | 223700 | E-mail | |||||||||||
報名信息 | 請申請人于 2010年3月3日至 2010年3月9日,每天上午 8時 30分 至 11時 30分,下午 14時 30分 至 17時 0分(公休日,節(jié)假日除外)到 泗陽縣招標投標服務中心 報名,報名經(jīng)辦人須攜帶本人身份證件,并于 2010年3月3日至 2010年3月9日,每天上午 8時 30分至 11時 30分,下午 14時 30分至 17時 0分(公休日、節(jié)假日除外)到 泗陽縣招標投標服務中心 獲取 資格預審文件。 |